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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楼市与房贷互相制约陷入低潮

123发布时间:2013年10月4日 银川建设工程合同律师  
上海楼市成交量持续低迷直接影响房贷市场的成交量,而房贷审批及放款速度的减慢也压制了楼市成交。
  主营房地产贷款中介业务的凯盛经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统计数据显示,3月至今,上海各中心城区房贷市场成交行情一片惨淡。记者从部分房贷中介处了解到, 由于目前银行贷款放款速度极慢,不少房贷案例都遇到银行迟迟不放款、购房者不得不面临到期违约的情况。
  徐汇出现贷款零成交
  凯盛经略副总经理赵炜告诉记者,由于内环内的房价仍在上涨,房东方惜售心态明显,市场观望气氛严重。截至3月16日,凯盛经略上海中心城区贷款签约额依然没有较大增幅,传统的三月楼市小阳春并没有显现。虹口、黄浦、静安、卢湾等区域仅有一套的贷款签约量,徐汇甚至出现零成交。赵炜预计4月底、5月初楼市交易量才会有所回升,幅度在30%左右。
  赵炜告诉记者,“由于银行放款速度减缓,随之也产生了较多的违约问题。”凯盛经略客服部经理周敏告诉记者,无论一、二手房,在签署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均会与开发商或房东协议一个办理贷款的期限,一般约定为两个月。但今年1月至今,各银行放款额度受到严格控制,因此许多去年年底签约的房贷客户至今仍没有获得放款,随之产生的违约责任导致购房者与开发商或房东之间纠纷不断。
  利率上浮上限取消
  例如凯盛经略经手的一个案例,购房者去年10月底购买了一套位于宝山的预售新房房源,并于11月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约定办理贷款期限为2个月,也就是1月必须支付开发商全额房款。可由于银行至今尚未放款,房贷客户目前面临开发商追究其逾期未付清放款的违约责任。
  “这种情况在新房和二手房贷款办理中都存在,一般二手房东好商量一点,双方可协商拖延付款期限;但新房购房者面临的是开发商,可能会相对处于劣势,目前已有贷款客户面临开发商追讨违约金的窘境。”周敏告诉记者。一般约定的违约金是按违约天数来计算的,具体点数合同约定各不相同。
  业内人士建议,近期需要买房的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最好咨询银行或相关贷款机构,确认可办理的贷款成数及所需时间。随着市场上对经营类贷款及消费类贷款需求的逐步增加,银行对此类贷款的门槛也在提高。而贷款利率方面,央行取消了上浮的上限,利率由银行与贷款客户自行商榷,银行也会根据利润方面的需求,优先向资质优良、利率及收益较高的优质客户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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