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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应谨防“中介”陷阱

123发布时间:2017年4月4日 银川建设工程合同律师  


  购房应谨防“中介”陷阱

  本文以两则真实的案例分析来为您介绍购房时应谨防“中介”陷阱问题,遭遇“中介”陷阱问题应如何应对具体的内容是怎样的呢请看本文介绍:

  案例简述一:

  通过房产中介,天津的王先生看中了一套三居室,成交价为80万元,中介公司表示,这套房最低可以贷到50万元。王先生很快签订了购房协议,并向中介公司支付了30万元首付款。但是在申请银行贷款时遇到了麻烦,按照王先生的还款能力和这套房子的价值,银行只批贷25万元,还有25万元的缺口。王先生急了,希望退房并要回先前支付的中介费和首付款。中介说,协议上并没有保证你能贷到款,中介费和首付款不能退,缺口25万元只能由王先生自己想办法。王先生现在一脸茫然。

  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交易,会作出一些口头承诺,如保证购房者能够获得一定数额的贷款等,而中介作为专业的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居间机构,往往都会得到购房者的信任。但是中介的这些承诺并不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也没有任何责任可言,一旦承诺无法实现,承担责任的还是购房方。

  律师提示:

  在签约前,一定要对房产情况及自身经济实力和贷款能力有个清醒的认识,不能听信中介的口头承诺,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案例简述二:

  通过一家房产中介,河南郑州的李女士看上了一套二居室。但因为另一家中介公司的挂牌价稍低,李女士与另一家中介公司达成了交易,并支付了中介费。但不久后,先前带李女士看房的那家中介将李女士告上法院,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胜诉。原来,在看房时,李女士在中介提供的看房单上签字,而这个看似不重要的看房单其实是一份无终止期限的居间协议,明确约定了通过其他中介公司成交同一套房屋的,要承担与中介费相同金额的违约金。

  在购买任何一套二手房时,购买方首先要做的一定是先看房,看房满意后才会作出购买决定。在大多数人的概念中,买卖双方交易成功了应当支付中介费,否则就不需要支付中介费。中介公司在带购房者看房前通常都会要求购房者签署一张看房单,大多数购房者都会忽视看房单的具体内容,轻易就签字了。而看房单上也有玄机,有的看房单甚至会约定看房后,只要最终看房人购买了该套房屋,无论是否通过该中介达成交易,都要承担相当于中介费或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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