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令第138号
颁布日期:20051228 实施日期:20060201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2005年12月8日经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进特征直观、易于判断基本属性的货物的包装、唛头和外观等状况进行验核的查验方式。
开箱查验,是指将货物从集装箱、货柜车箱等箱体中取出并拆除外包装后,对货物实际状况进行验核的查验方式。
机检查验,是指以利用技术检查设备为主,对货物实际状况进行验核的查验方式。
抽查,是指按照一定比例有选择的对一票货物中的部分货物验核实际状况的查验方式。
彻底查验,是指逐件开拆包装、验核货物实际状况的查验方式。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